解读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的说明
作者/来源: 点击次数:92 更新时间:2020-06-11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民航局关于加快海南民航业发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海南民航业发展,推动民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民航局研究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在海南省“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政策,细化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民航在航权开放、航线航班、空域优化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根据工作安排,民航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征求行业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以及了解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等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政策内容
(一)明确试点安排
《实施方案》细化了具体试点内容,明确鼓励、支持外航在现有航权安排外,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每周最高分别为7班。明确了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航班时,在海南与中国境内的其他地点之间无串飞或中途分程权。民航局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调控需要和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试点政策。
该项航权试点开放政策的使用主体为外国空运企业,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空公司。
(二)明确申请程序
《实施方案》明确,外航经其所在国指定和民航局确认后,按照现有规章规定,向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运行合格审定、航线经营许可、航班时刻和预先飞行计划。
(三)明确监管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了对经营第七航权的外航航线航班和安全运行的监管措施。安全监管方面,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航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按照有关双边航空安全协定和外航运行管理规章采取运行限制措施。
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外国空运企业应当遵守我国海关、边检、卫生检疫、签证、口岸等有关政策和安排,遵守民航有关航班正常考核、服务质量管理、机场容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并与机场管理机构签订安全及服务协议。有关运价制定原则,及技术服务和费率、关税、办事处(分支机构)、商务安排、国内法律适用等事宜,参照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或相关协议的规定执行。
(四)细化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在空域优化、时刻管理、机场容量扩容、基础设施等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明确将通过建立有关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开放政策的落实。
上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下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解读
相关新闻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的通知 2020-08-17
- 《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12-17
- 三部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大对民营制造业项目的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 2024-04-19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1-01-18
- 《关于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2020-07-21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2020-03-12
-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 2020-07-01
- 《威海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2020-12-02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0-06-02
- 《天津市推动天津港加快“公转铁”、“散改集”和海铁联运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2020-07-16